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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昌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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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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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27 浏览次数: 字体:[ ]

永昌县委、金川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和中央、省属在金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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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

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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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工作,开创城市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秉持“先进、长远、超前、实用、留白”的城市规划建设理念,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益经营城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塑造“紫金花城”特色风貌。坚持把低碳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的建设理念和“市民享、游客赏、慢生活、细阅读”的文化元素,渗透到城市发展决策、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层面,努力探索“景中城”“城中景”“景城一体”“天、地绿、水净、花香”的城市绿色发展之路。

(二)总体目标

城市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增强,城市规划的执行力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科学有序,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街区路网结构不断优化,建筑水平和节能水平显著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城市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权责进一步明确,城市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城市品位进一步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理与文明共建相结合,坚持规划先行与建管并重相结合,坚持改革创新与传承保护相结合,坚持统筹布局与分类指导相结合,坚持完善功能与宜居宜业相结合,坚持集约高效与安全便利相结合。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城市规划工作

1.编制完善城市规划坚持“政府主导、专家领衔、公众参与”原则,结合城市建设发展需要,不断编制完善城市规划,有效管控城市空间。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编制城乡总体规划,依法划定城市增长边界,合理调控城市规模和用地结构。逐年修编完善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科学布局城市空间,推动城市集约发展。编制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优化综合管网布局,统筹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编制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将海绵城市建设控制指标纳入规划控制指标体系。编制完善县城、重点镇各类规划,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金昌市城区地名规划,依法对有地无名的道路和居民小区进行命名。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有效指导村镇建设。(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永昌县、金川区)

2.严格依法执行规划。经依法批准的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建立城市规划实施评估机制,每3年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并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城市规划实施情况。严格履行规划修改法定程序,坚决防止随意修改规划的现象。完善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制度,规划编制、实施、评估、修改和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作用,统筹规划城乡发展,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探索开展市级城乡规划督查机制,制定城乡规划督查工作规程,逐步实现规划督查全覆盖。完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监督检查制度,增强规划实施跟踪管理能力。加大违法建设治理整顿和规划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进一步增强规划严肃性。(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执法局,永昌县、金川区)

(二)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3.不断强化城市设计工作。以城市风貌和色彩等规划为基础进行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中心城区、县城要结合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同步进行城市设计,体现历史积淀、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有效解决“千城一面”问题。落实新时期建筑方针,不断提升建筑设计水平,统筹协调单体建筑与周边区域空间布局、建筑高度、风貌特色,防止城市建筑“贪大、媚洋、求怪”乱象。鼓励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邀请高水平设计团队参与城市重点控制区城市设计和建筑方案设计。(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永昌县、金川区)

4.保护城市历史风貌。编制“城市双修”规划,有序实施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加快街景风貌改造、城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升级、绿化景观建设步伐,逐步改善和提升老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恢复老城区功能活力,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建筑损毁等问题。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古建筑、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制定保护方案和措施,强化传统文化建筑和工业遗迹保护,合理修复利用老建筑,延续城市历史脉络。(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5.推进景城一体规划建设。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理念,优化“紫金花城·神秘骊靬”大景区规划和景观规划,突出“静、景、净、畅、慢、优”等元素,促进景区建设与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景区服务与公共服务配套一体化、景区环境打造与城市环境风貌建设一体化、景区发展与改善民生一体化、景区发展与就业创业一体化。实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工程,改善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加快游客中心、旅游宾馆、旅游厕所、旅游标识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服务保障能力。重点乡(镇)要注重挖掘自然生态景观和历史文化景观,按照城镇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相协调的要求,加快打造富有地域特色和文化底蕴的特色旅游名村名镇。其他小城镇要立足本地实际,抓好景观建设和绿化美化,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牵头单位: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广新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金昌开发区管委会、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三)提升城市建筑水平

6.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进一步充实质量监督机构队伍,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推进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强化对工程监理的监管,规范监理市场,落实监理责任。加强职业道德和技能培训,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从重处罚违规单位和个人,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平台,强化对建筑行业的监督与管理,切实发挥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积极推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逐步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鼓励大型公共建筑等按市场化原则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险。(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永昌县、金川区)
?? ?7.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实施工程决策、实施、运行使用等阶段的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划分各自风险管理责任,强化不同阶段、不同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市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地下通道、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完成既有建(构)筑物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及抗震加固任务。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应急演练机制。加强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整治城市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重点加大对建筑年代较长、建筑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违法违章建筑以及以往房屋安全排查中发现的严重破损房屋、疑似危险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确保不漏一栋、不漏一户。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城管执法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8.提升建筑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在建筑标准化的基础上,鼓励发展建筑构配件、制品和设备的生产,培育技术服务体系和市场中介机构,使建筑业生产经营活动逐步走上专业化、社会化的道路。鼓励建筑企业间的整合重组,加快劳务企业发展和规范劳务用工,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管理,逐步适应市场需求。出台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开展装配式建筑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建筑企业推行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加强宣传教育,开展装配式建筑企业和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培训。2018年开始,每年在政府投资、主导的市政基础设施、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建设项目中筛选不少于3个项目作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推进,力争通过示范引领,分年度逐步推进。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人社局,永昌县、金川区)

(四)推进节能城市建设

9.推广建筑节能技术。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提高建筑的安全性、舒适性和健康性,到2017年底,全市新建建筑强制性节能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达到100%,施工阶段达到97%以上。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监管力度,严格落实建筑节能标准。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支持保障性住房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3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积极引导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推广绿色建材、浅层地热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在旧城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从2018年开始,在已建成40栋公共建筑能耗动态监测平台的基础上,对全市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逐步开展能耗监测和数据统计等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分析和应用,逐步探索建立不同类型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局、市科技局,永昌县、金川区)

10.实施城市节能工程。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城市集中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和运行管理,加大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力度,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提高热能效率。继续推行冬季住宅供热分户计量,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新建住宅必须全部实现供热分户计量,落实“两部制”分户计量收费标准。(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监局,永昌县、金川区)???????????????????????

(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务 ??

11.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健全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完善土地、财政和金融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的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按照城镇棚户区改造三年规划(2018—2020年),以旧住宅小区改建为重点,完成棚户区改造58924户。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将在城镇已实现稳定就业的非户籍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应当与户籍人口家庭同等对待,给予实物住房保障或按标准逐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运营和管理保障性住房。(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永昌县、金川区)?

12.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在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委,永昌县、金川区)?

13.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推广街区制,不再规划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在龙首、金水等新区规划建设时,严格落实规划中确定的城市支路,有条件的内部道路调整为城市道路。已建成的开放式住宅小区改造时,将内部主要道路改造升级为城市支路或小区级道路。已经封闭的住宅小区内主要道路,在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征得全体业主同意和明确界定内部设施产权变更的基础上,逐步予以打通,并将其提升为城市支路或小区级道路,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倡导慢生活、简约生活和绿色出行,建设城市步行“慢道”、自行车“绿道”,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有效缓解交通拥堵。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8公里/平方公里。(牵头单位:市规划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市建设局、金川集团公司、八冶建设集团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14.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城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应急、养老、救助、社区服务场所建设,重点推进金昌职教城、市第五中学、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消毒供应中心、市八冶康颐养老康复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等项目建设,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完善城市公交设施,提升公交运营服务水平,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提高公共交通分担率,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到202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30%以上。加快编制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建设停车设施,科学有效实施管理。加大地下停车场建设力度,大力推广立体停车设施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现有条件新建、扩建停车设施并向社会公众开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停车设施建设和运营,确保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占地规模达到人均0.5—1平方米,逐步解决城市停车难的问题。加快建设自行车租赁系统,提高市民自行车出行使用率。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持续实施城市绿化美化工程,重点推进玫瑰谷、金昌植物园等项目建设,精心打造“紫金花城”都市形象品牌,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闻到花香。按照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住房、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和证照办理服务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农艺研究院、市文旅投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15.切实保障城市安全。推进市、县(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拓展人防工程、广场、绿地、公园、学校、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应急避难功能。建立城市备用饮用水水源地,实施供水改扩建工程,提升水质检测能力,保障城市饮水安全,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达到常规月检的42项指标,到2020年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达到国家标准的全部106项指标。结合市国防工业基地蓄洪生态治理工程,高标准建设城市防洪工程。健全城市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加强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城市生命通道系统,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市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继续推进道路交通电子警察和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建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防震减灾局、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市公安局,永昌县、金川区)

(六)营造城市宜居环境

16.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制定出台海绵城市建设强制性规范,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所有新建道路、公园、广场、绿地等必须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建设。在老城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道路改造等,重点实施雨水收集利用、下沉式绿地改造等项目。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建设雨水花园、植草沟、植被缓冲带、雨水湿地、雨水塘、生态堤岸等多种低影响开发设施以及具有微循环功能的“海绵体”小区,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市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让城市与自然融为一体。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局,永昌县、金川区)

??? 17.恢复城市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开展工业企业污染场地治理与修复试点,做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重金属污染排查工作。优化城市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市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建设森林城市,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广植当地树种,减少人工干预,让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推进实施金川国家矿山公园、金水湖国家湿地公园、北海子国家湿地公园、金昌国家沙漠公园、市区西部沙枣胡杨观赏林等重点生态项目,加强荒漠植物种质资源保护。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在围墙、楼前、门口摆放花坛、花架等。改变城市建设中过分追求高强度开发、高密度建设、大面积硬化的状况,让城市更自然、更生态、更有特色。到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23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牵头单位:市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农艺研究院、金川集团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18.推进污水大气治理。强化城市污水治理,加快永昌县城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及中水利用工程、金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工程等一批污水处理项目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配套建设中水管网,逐步提高中水利用率,城市工业生产、道路清扫、车辆冲洗、绿化浇灌、生态景观等生产和生态用水要优先使用中水,到202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2017年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2020年达到90%以上。深入推进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开展工业废气、城市扬尘、机动车尾气等专项治理,加强城区生活源燃煤煤质管控,实施秸秆全年全域禁烧,市区建成区烟花爆竹禁燃;配套建设供热设施,全面取缔燃煤小锅炉;推行燃气利用工程,配套建设入户设施,支持燃气公司加快气站建设,提升燃气普及率。积极推进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建设。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模式,动员全社会参与改善环境质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建设局,责任单位:金昌开发区管委会、市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爱卫办,永昌县、金川区)

19.加强垃圾综合治理。加大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力度,推动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对接,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强化城市保洁工作,严格按照建设、环保标准和各项技术规范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实施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永昌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扩建工程,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范化运营的监管力度,统筹城乡垃圾处理处置,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服务向乡镇、村延伸。完善城市垃圾处理产业政策,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推行特许经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运营。全面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通过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制品使用,推行净菜入城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利用新技术、新设备,推广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到2020年,力争将垃圾回收利用率提高到35%。(牵头单位:永昌县、金川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办)

(七)创新城市治理模式

20.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按照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到2017年底,实现市、县(区)政府城市管理领域的机构综合设置。完善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出台《金昌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金昌市犬类管理条例》等。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到2020年,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基本完善,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服务便民高效,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社局,永昌县、金川区)

21.完善城市治理机制。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和推进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要目标,落实市、县(区)、街道(社区)的管理服务责任,健全城市基层治理机制,逐步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各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驻(县)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格局。巩固提高社区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社区居委会主导作用,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基本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建立市、县(区)、社区物业管理层级监管机制,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加强信息公开,推进城市治理阳光运行,开展世界城市日、世界住房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牵头单位:永昌县、金川区,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

22.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以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加快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城市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精细化、智慧化,到2017年底,以智慧城管项目建设为基础,搭建智慧城市管理平台,通过整合人口、交通、能源、建设、公安、医疗、社区等部门现有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综合利用各类监测监控手段,强化视频监控、环境监测、交通运行、供水供气供电、防洪防涝、生命线保障等城市运行数据的综合采集和管理分析,促进多部门公共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初步实现具有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城市框架。整合城市管理相关电话服务平台,形成全市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实现与“110”报警电话等对接。(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永昌县、金川区)

23.提升市民文明素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城市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全过程,广泛开展城市文明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公德。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积极开展新市民教育和培训,让新市民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城市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开展城市文明主题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坚持将公约引导、信用约束、法律规制相结合,以他律促自律。(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永昌县、金川区)

(八)强化经营城市理念

24.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制定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BOT、BOOT、BOO等多种模式投资城市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垃圾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城市综合管廊、公园配套服务、公共交通、停车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深化公用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放开市政管护、园林绿化养护、道路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等作业市场,政府通过公开、竞争、择优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立足实际,充分发挥特色优势,认真办好骊靬国际文化旅游节、香草美食文化旅游节、金昌国际青少年生存训练营活动等各种节会,利用节会的影响力和人脉商机,开展立体的、全方位的、形式多样的宣传促销活动,扩大“紫金花城”品牌影响力,提高城市知名度,增强城市招商引资的吸引力、集聚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建投公司、市文旅投公司,永昌县、金川区)

25.盘活城市无形资产。挖掘城市无形资产的潜力,充分发挥其商业价值的作用,使城市既有实惠又增光彩。对附属在基础设施上的延伸性资源开展经营,对部分城市道路两侧的广告设置权进行拍卖,对城市人行天桥、公园绿地、公交站点等基础设施的冠名权实行有偿使用。同时,对环境、人文资源进行经营,综合利用城市的品牌资源,包括名人品牌、企业品牌等,发展城市旅游、文化、商贸等服务业。(牵头单位:永昌县、金川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文旅投公司、市建投公司)

???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户外显示屏等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在电视台、政府网站、《金昌日报》开设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宣传专栏,树立先进典型,曝光“脏、乱、违”现象。不定期组织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学习交流,总结学习推广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加大政策支持。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方面的投入。积极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经营性项目建设与运营。鼓励相关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重大项目规划布局、审批核准、土地指标等方面的支持,用好用足上级各项支持政策。

(三)严格督查考核。针对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营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实行效能问责。

信息来源: 市委发〔2017〕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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